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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刑犯獄中詐騙獄友獲加刑

收藏 發給朋友 來源: 京華時報   作者:孫思婭
瀏覽3300次 時間:2012年7月19日 09:31

因詐騙罪服刑38男子夏栩,在服刑期間再次作案。他以能夠幫助監獄同號服刑人調班改善生活為由,詐騙對方5000元。昨天上午,夏栩在監獄中領到了他的判決,他因詐騙罪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,並處罰金1000元。與他未滿的刑期一併計算,他還要在監獄中度過8年零8個月。

 

獄中表現好連續獲減刑

 

38歲的男子夏栩生於北京,具有大學文化。200511月,夏栩因為犯詐騙罪和票據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,並處罰金16萬元。此後,夏栩被送到天河監獄服刑。在此過程中,夏栩因為表現良好,在20093月獲得減刑10個月,在20108月再次被減刑11個月。

 

然而原本可以提前出獄的夏栩,並沒有繼續好好改造,而是犯起了入獄前詐騙的老毛病,並將詐騙對像鎖定為和自己在同一個監號服刑的獄友。

 

自稱有本事可幫獄友忙

 

據夏栩交代,201011月,他和暫押犯李某一起值夜班。剛進來不久的李某問他,如何可以在監獄中過得舒服點。作為「老號」,夏栩回答說,自己可以找隊長幫忙,能夠讓李某不參加平時的勞動,並被安排去打掃衛生。「如果你調到我所在的班,你甚至可以不值班」,夏栩說,在這裡自己說了算,他不僅可以減輕李某的勞動量,還可以讓他每月裡發信件,而電話更是天天可以打。此外,夏栩還允諾,他可以幫李弄個「改造之星」。

 

李某聽後當即表示自己就想能幹輕活兒,不被欺負。在夏栩答應下來後,李某連續多天催促夏栩給自己調班,但夏栩則要求李某先拿出1萬元好處費。至於給錢的方式,夏栩讓李某給妻子寫信,讓妻子把錢存到夏栩指定的卡裡,內容是說李某在監獄需要警官照顧,讓他妻子往銀行卡裡匯1萬元。在李某將信寫好後,夏栩將母親的銀行卡號和姓名附在了信中。

 

鑽管理漏洞偷放違規信

 

監獄的信件是要通過嚴格的檢查的,但熟悉信件檢查流程的夏栩,則有自己的對策。據管教幹警的證言證實,信件管理的發信是由罪犯統一交給管班或值班幹警後放在發信欄裡,管班幹警檢查完的信件統一放在值班室辦公桌電腦旁的位置,再由幹警統一帶到傳達室寄出。但是監獄中車間值班室門左邊的窗戶是關不上的,因加裝監控探頭,線改裝後從窗戶連出來,而管班幹警檢查完的信件所放置的位置,卻緊挨著這個關不上的窗戶。

 

夏栩因此有機會能夠接觸到車間值班室。據夏栩交代,在出工參加勞動時,夏栩趁機偷偷將信件通過窗戶的縫隙,放入辦公室桌上已查閱的罪犯發信欄裡。隨後,管教幹警因沒有察覺,而將信件帶走寄出。

 

行騙遭舉報舊罪添新罪

 

據李某說,在寫信過程中,他故意將信件寫得很直白,心想如果夏栩能將信發送出去,就說明他確實有本事。因此,在聽說妻子已經順利收到信件後,李某便讓妻子趕緊將錢打入卡中。約過了一星期左右,李某告訴夏栩,稱家人已將5000元匯入了夏栩指定的卡中。剩下的5000元,待事情辦好後再給。

 

在跟家人打電話確認錢款到賬後,夏栩找隊長給李某說情,希望可以給李某調班,但是遭到了隊長的拒絕。當年12月初,李某因遲遲未得到照顧,而且還因違反規定遭到了批評,因此他將此事告知管教幹警,夏栩的行為因此敗露。

 

法院認為,夏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採用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錢財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並與原判所犯詐騙罪、票據詐騙罪尚未執行的刑罰,依法實行數罪並罰。最終判處夏栩執行有期徒刑88個月,並處罰金16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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